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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行业动态财政部发文力推公共服务领域PPP
来源:投资发展部(研究中心) 时间:2016-10-12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一直被视为解决资金来源的重要途径。财政部近日再度发文,提出探索开展两个“强制”试点,在公共服务领域力推PPP。
财政部10月12日发布《关于在公共服务领域深入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要求继续坚持推广PPP模式“促改革、惠民生、稳增长”的定位,进一步推动公共服务从政府供给向合作供给、从单一投入向多元投入、从短期平衡向中长期平衡转变。
通知要求,在中央财政给予支持的公共服务领域,根据行业特点和成熟度,探索开展两个“强制”试点:在垃圾处理、污水处理等公共服务领域,项目一般有现金流,市场化程度较高,PPP模式运用较为广泛,操作相对成熟,各地新建项目要“强制”应用PPP模式,中央财政将逐步减少并取消专项建设资金补助。在其他中央财政给予支持的公共服务领域,对于有现金流、具备运营条件的项目,要“强制”实施PPP模式识别论证,鼓励尝试运用PPP模式,注重项目运营,提高公共服务质量。
值得关注的是,通知要求严格区分公共服务项目和产业发展项目,在能源、交通运输、市政工程、农业、林业、水利、环境保护、保障性安居工程、医疗卫生、养老、教育、科技、文化、体育、旅游等公共服务领域深化PPP改革工作。
在具体项目推进上,通知要求,项目实施方案确保充分体现“风险分担、收益共享、激励相容”的内涵特征,防止政府以固定回报承诺、回购安排、明股实债等方式承担过度支出责任,避免将当期政府购买服务支出代替PPP项目中长期的支出责任,规避PPP相关评价论证程序,加剧地方政府财政债务风险隐患。
此外,通知重申,要营造公平竞争环境,鼓励各类企业按同等标准、同等待遇参与PPP项目,确保采购过程公平、公正、公开,不得以不合理的采购条件(包括设置过高或无关的资格条件,过高的保证金等)对潜在合作方实行差别待遇或歧视性待遇。对民营资本设置差别条款和歧视性条款的PPP项目,各级财政部门将不再安排资金和政策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