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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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国有资产评估项目核准管理暂行办法
杭国资发[2006]1号
??? 为规范企业国有资产评估行为,维护国有资产出资人合法权益,促进国有产权有序流转,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根据《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378号)和《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暂行办法》(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12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杭州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 ?一、本办法所称国有资产评估项目核准,是指企业按规定进行资产评估后,在相应经济行为发生前,将评估项目的有关情况专题向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并由后者对评估项目的合法性、合规性进行审核的行为。
??? 二、经各级人民政府批准的经济行为涉及的国有资产评估项目,由同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核准。
??? 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国资委)主要负责核准以下国有资产评估项目:
??? (一)经市人民政府批准的经济行为涉及的资产评估项目;
??? (二)市国资委认为需要核准的其他资产评估项目。
??? 三、资产评估项目的核准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 (一)评估委托方收到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后,需填写资产评估项目核准申请表,并逐级上报国有资产营运机构或主管部门进行初审。
??? (二)国有资产营运机构或主管部门经初审同意后,在资产评估项目核准申请表上签署初审意见,并自评估基准日起8个月内向同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核准申请;
??? (三)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收到核准申请后,对符合核准要求的,一般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对资产评估报告的核准;对不符合核准要求的,予以退回。
重大经济事项涉及的资产评估项目,应及时组织有关专家审核。
??? 四、为提高工作效率,及时做好资产评估报告的核准工作,评估委托方在提出资产评估项目核准申请时,应当报送下列文件材料:
??? (一)资产评估项目核准申请文件;
??? (二)资产评估项目核准申请表(一式一份);
??? (三)评估目的对应的经济行为批准文件或有效材料;
??? (四)所涉及的资产重组方案或者改制方案、发起人协议等材料;
??? (五)资产评估机构提交的资产评估报告(包括评估报告书、评估说明、评估明细表及其电子文档);
??? (六)与经济行为相对应的审计报告;
??? (七)资产评估各当事方的相关承诺函;
??? (八)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认为需要的其他有关材料。
??? 五、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主要审核以下事项:
??? (一)资产评估项目涉及的经济行为是否获得批准;
??? (二)资产评估机构是否具备相应评估资质,评估人员是否具备相应执业资格;
??? (三)评估基准日的选择是否适当,评估结果的使用有效期是否明示;
??? (四)资产评估范围与经济行为批准文件确定的资产范围是否一致;
??? (五)评估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是否适当;
??? (六)评估委托方是否就所提供的资产权属证明文件、财务会计资料及生产经营管理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做出承诺;
??? (七)评估程序是否符合相关评估准则的规定;
??? (八)重大经济事项涉及的资产评估项目聘请专家审核的,参与审核的专家是否达成一致意见。
??? 六、资产评估报告的法律责任由签字的注册资产评估师及资产评估机构承担,不因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的核准而转移。
??? 七、各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国有资产评估核准项目管理工作制度,完善资产评估核准项目的档案管理,做好核准项目统计分析报告工作。市属各国有资产营运机构、有关部门和各区、县(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应于每年年度终了15日内将所属单位资产评估项目核准情况统计汇总后上报市国资委产权管理处。
??? 八、集体企业资产评估项目由市属各国有资产营运机构、有关部门参照本办法执行,市国资委不再进行核准。
??? 九、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我市原国有资产评估项目核准有关文件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